MUFG与Progmat启动代币化投资信托的实证实验

By: coinpost.jp|2026/09/03 04:00:40

本文要点

  • 不向外部投资者募集和销售,目的是积累实务经验
  • 计划在保持券面显示的同时,对受益权原簿进行链上管理

代币化投资信托的实地验证

三菱UFJ资产管理公司、三菱UFJ摩根士丹利证券、三菱UFJ信托银行和Progmat四家公司于3日宣布,已于8月31日设立了一个国内(根据日本法律设立和运营)的代币化投资信托,以进行实证实验。

将一系列流程,包括运作、受托、权利管理和系统运营,在实际的运作环境中进行验证。投资信托的设立并不是结束,后续还包括基准价格的计算、追加设立和部分赎回等业务。

验证的对象不仅限于代币的发行,还在于实地确认作为金融产品是否能够持续运营。

本基金的目的是积累有关组建和运营的实务知识。不会向机构投资者或个人投资者募集和销售受益权。作为国内代币化投资信托,这是日本首次(根据三菱UFJ资产管理公司的调查)。

代币化投资信托是指在区块链上处理投资信托的受益权(投资者获得基金运作成果的权利)的机制。除了以代币形式发行受益权外,还包括在链上进行权利记录和管理的形式。在海外,代币化的货币市场基金(MMF)市场规模正在扩大,成为数字资产市场的核心产品之一。

原簿的链上管理,券面显示保持不变

在本项目中,计划在投资信托受益权的权利上显示券面(纸质证券),并在区块链上记录谁持有多少份额的受益权原簿的管理。这次作为第一阶段,将从原簿管理的链上化着手。

四家公司宣布将于2025年12月4日开始合作,致力于代币化投资信托的商品化基础设施建设,并推进商品方案的研究、法律整理和业务流程的构建。这次的基金设立是下一阶段的内容。

投资信托法的券面问题与制度建设

根据Progmat的代表董事齐藤达哉的note,关于将国内投资信托链上化,关键问题在于券面的处理。投资信托及投资法人相关法律(投资信托法)第6条第1项规定,委托人指示型投资信托应以受益证券的形式显示分割的受益权。

如果利用社债股票等转移法(社振法)的转移制度,则无论根本法律的规定如何,都可以实现电子管理而不需要纸质证券。

另一方面,对于不使用转移制度的非转移证券,纸质化的可行性取决于根本法律。公司法和信托法中有不发行券面的选择,但投资信托法没有永久性承认这一规定。如果券面被发行,即使将代币在钱包之间转移,仅此一项也无法完成法律上的权利转移。

国内有价证券中的“券面问题”所在(来源:Progmat 齐藤达哉的note)

Progmat担任秘书处的数字资产共创联盟(DCC)的“代币化股票·代币化法WG”将在2026年4月发布“与代币化法相关的中期整理”,并提议短期内对投资信托法第6条进行修订。

允许在信托合同中选择不发行受益证券,并对没有券面的受益权进行转让程序和向第三方主张权利的要件(对抗要件)、原簿管理的规章进行整顿。

此外,重新将权利作为数据进行管理的想法在国债中也得到了共享。在7月14日的WebX2026上,关于已发行的日本国债在区块链上的处理,提出了不再发行新资产,而是在线上管理权利转移的整理。如何与转移制度的层次结构相协调成为实施上的一个挑战。

三菱UFJ资产管理等四家公司表示,在本基金设立后,将逐步扩大验证范围。提到的目标包括扩大向外部投资者的提供,以及通过与在区块链上处理的代币化存款的稳定币和银行存款的连接,提升链上金融服务的水平。

关于制度建设与实际运作的关系,齐藤表示:“我认为‘实际运作’与‘制度建设’在日本也应该是往复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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